目前分類:【家事服務】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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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容蓉  社區家事商談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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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外子牽手漫步在水波蕩漾的海邊,等待著夕陽緩緩落下,在這海灣,隨處可見一起出遊的家人,特別是孩子們,他們盡情玩樂與開懷的笑聲,讓眼前的美景更增添了活潑生動的畫面!

讓「我們同在一起」是多麼單純和難得的幸福!說難得,也許是面對自己服務的對象帶來的深刻感受!

每對伴侶、家庭都有獨特的樣貌,生活中,人們透過各種表情、聲音、動作,有聲無聲地傳遞心中的愛與渴望,真實和強烈,只是表達出來的,卻可能背離自己真正想說和想要的,生命的經驗阻隔了自己,也誤解對方傳遞的訊息!相愛的人彼此錯過,雖然你/妳就在我的身邊,但我們的心卻不如對手機網路世界的熟悉,越來越遙遠的距離感,使我們獨自承受孤單和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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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楊佳靜 駐法院家暴服務處社工

某天一如往常的在法院裡工作,忽然看見一個熟悉的背影,心想那不是我3年前服務過的受暴婦女小文?腦中開始浮現服務小文時的畫面,當初小文因為先生外遇之事與先生發生衝突,雙方都是中產階級,小文個性傳統、容易在意他人眼光,家庭從小給小文觀念是女孩子出嫁後,不論丈夫好壞,都要隨遇而安,從一而終,而作為孩子母親為了孩子學習包容是必要的,因此當小文遇到先生不當的對待、家庭照顧的辛苦、工作中的不順利,一切的委屈都自己獨自承受,因為擔心她回到娘家不只讓家人擔心,還會讓自己跟家人受到別人閒言閒語,也想讓自己的孩子良好的環境成長,還記得當初在服務小文,小文對著我說有人可以說出自己經歷,頓時讓她放鬆很多也讓她有了不一樣的想法,她知道這樣的關係繼續下去不一定是好的結果,但希望為了孩子想在努力看看,會嘗試為了自己和孩子設立一個停損點。

我上前向小文相認,小文看見我的第一句話是「我決定要離婚了」,我抱著小文說妳辛苦了,告訴她相信做出這樣決定,一路走來很不容易,她非常的勇敢,未來還很長久,不管好與壞,只要抱持希望未來是美好的。小文也分享自己做出離婚的決定,很大的原因也是因為孩子成年,可以放下心中的重擔,為自己的人生做選擇,最後小文對著對我說:「我現在終於感覺到鬆一口氣了」。

很多婦女都像小文一樣為了期盼孩子能在完整的家庭中長大,選擇忍耐在不對等的關係中,而在服務中我們最常擔心個案的決定,但相信她們做的任何決定都是經過抉擇,因為每個人的目標、想法不同,但不管那目標是什麼我們需要設下一個停損點,儘管結果不盡如意,但也是一種經歷,勇敢的踏出去,才會有機會過不一樣的生活,就像小文一樣為她的婚姻設下一個停損點,踏上為自己準備的另一個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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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潘怡嬋 駐屏東法院家事服務中心社工員

 

每年有多少對父母在司法爭論、鬥爭的過程中被迫而無奈的選擇放棄孩子,或想放棄孩子?

這個答案非關數量,而是無限循環。

今年上半年在司法家事領域轟動多時的義大利富商新聞事件,隨著前幾天在憲法法庭上的再度翻盤,又帶來許多的感觸和各種不同的見解,持續地引發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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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潘怡嬋 家事服務中心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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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華人的文化圈中經常講求處事、人生的「圓滿」。在家庭中所謂「兄友弟恭,父慈子孝」更是許多有著傳統文化的華人心中講求的家庭典範。而在我們面前的這些父母,希望在面對家庭破碎的挑戰與分離的痛苦抉擇中,可以「給孩子一個完整個家」。

然而……什麼是完整的家庭呢?

每個人對於「完整」的定義,其實都有不同意義在詮釋著,包含我們曾經服務的家庭。曾經有一位媽媽告訴著我:「她希望可以給一個孩子健全的家庭」,然而當我細問「何謂健全的家庭?」,媽媽回應我:「就是我跟先生可以各過各的生活,彼此不去干涉,但就是不要離婚,給孩子一個健全的家,不讓孩子面臨離婚以及未來重組家庭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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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何劉地 家暴服務處社工

麗莎因家暴離婚,帶著一個尚在襁褓中的孩子,離開夫家投靠娘家,但她並沒有「淨身出戶」,過去為了幫助當時的丈夫還債,就以自己的名義向銀行借貸,現在已經離婚兩年了,但還沒有還完債務。近來前夫向法院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在進行調解前,麗莎向法院提出安全的協助,經由法院轉介使社工認識了她。

麗莎表示剛離婚時,前夫來探視孩子,自己並沒有阻擋,是前夫自己看了幾次之後就不看孩子,而她因為懼怕前夫,所以不會主動聯繫前夫,這一次前夫提起訴訟,讓她開始擔心害怕起來,不知前夫為何要告她?而過去的家暴陰影也再次的出現,畢竟在剛離婚時,前夫要來看孩子,她就已經是提心吊膽了!

面對法院未成年子女相關訴訟,常會勾起受暴婦女過去的受暴恐懼,這樣的恐懼感,表現出來的行為往往是不溝通、不回應、躲起來和不給對方看小孩。而受暴婦女在法官面前如果只是哭泣,訴說對方的暴力和對方的可惡之處,乍看起來,容易讓人認為受暴婦女是不友善、不合作的父母而指責婦女、要求婦女配合。對婦女而言,每每在開完庭後還要震盪許久甚至陷入憂鬱。

心理諮商師常將一個人面對壓力時所能承受的範圍稱做「容納之窗」,受暴婦女處在長久情緒壓力下,身心理會呈現脫離容納之窗的「脫窗」狀態,自然就無法理智的處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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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容蓉  地方家事聯合服務中心社工

「茉茉總是目睹爸爸媽媽激烈的爭吵,在兩個最愛的人離婚後,還需要充當婚姻的拯救者,媽媽將拎著便當來求圓滿的茉茉推倒在地上,以拒絕那個隱藏在茉茉背後的爸爸…,茉茉要陪著爸爸療癒哀傷哭泣的靈魂,或躺臥、或無力於一切…!茉茉的人物畫沒有耳朵,也沒有眼睛,勉強畫上的眼睛卻是一個眼睛哭,一個眼睛笑,社工陪庭等待的過程,在沒有任何被預告的狀況下,媽媽突然開門出現在茉茉的眼前,兩人流著眼淚相對無語的寂靜時分…,茉茉以毛根折出一個愛心,再繼續在其上交錯纏繞著各種顏色的毛根,無聲地訴說著這段沒有媽媽的日子!」

「柔柔是爸爸和媽媽好不容易才懷孕得到的寶貝,雖然她也曾經歷過和爸爸媽媽一起的溫馨回憶,但有好一陣子,爸爸媽媽總是激烈的爭吵,後來不吵了,但他們也不再說話了,當爸爸媽媽在家裡同時出現時,空氣都變得凝重起來,柔柔也彷彿能聽到自己心跳的聲音…。柔柔在畫板上畫出媽媽,一層又一層的彩衣和筆觸,透露著媽媽焦慮的心情,而爸爸呢?柔柔聳著肩膀,表情好困惑,久久才從抿著的嘴裡,吐出小到幾乎快聽不出來的聲音說:「不知道!」然後,輕輕的在畫板上點下一個小點…」

到底孩子在父母離婚的衝突中,是愛爸爸?還是愛媽媽?

「不能告訴爸爸自己想要和媽媽見面,因為怕爸爸不開心!只好選擇讓自己不開心,把秘密藏在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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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劉地 屏東分事務所 法院家事服務社工

小美從小被教導女孩要順從,不能有自己的意見,要聽爸媽的話,因為相信爸媽,就在爸媽的安排下嫁給了家中做小本生意的丈夫。既然嫁人了,就聽從丈夫,小美相信丈夫也會愛她。漸漸地他開始滿身酒氣的晚歸,家中的生意每況愈下,他怪小美沒有幫夫運,辱罵小美笨!白癡!甚至動手打小美。小美覺得,自己都沒幫丈夫什麼,所以等孩子上了幼稚園,小美就出去上班,期待能幫丈夫的忙 !

小美常在想「還有哪一些地方不夠順從我沒有幫夫運嗎真的是一個掃把星嗎命運可以改嗎可是我真的盡力了!我不知道我還要怎麼做這是我的宿命嗎我要認命嗎若要認命就要無止境的忍受丈夫的情緒失控並對自己的羞辱和毆打

某天小美的丈夫像往常一樣喝得醉醺醺的回家,開始辱罵、摔物品、作勢要打小美,並將小美和孩子趕出家門。等了那麼多年,丈夫仍然不知回頭,小美傷透了心,才鼓起勇氣聲請保護令,但若大的法院,還有既定的印象裡,法院是令人畏懼的,不知要怎麼聲請。在徬徨中,經由法院的志工引導,小美到了家暴服務處,社工溫暖耐心的會談中,協助小美聲請保護令。小美說社工一句話點醒了她「若我們一直不反應對方的作為是錯的,對方都會認為我們默認了!」這使小美勇敢面對,正視自己目前的困境。

剛開始擔任家暴服務處社工時,常感受到受暴婦女的震驚、徬徨的情緒,但受暴婦女始終無法走出受暴的循環,忍了很久,好不容易有勇氣聲請保護令,沒多久又回到受暴環境中,接著受不了丈夫的要求,想要繼續維持關係,就來法院撤回保護令。是什麼力量讓婦女可以忍受辱罵責打又是什麼力量讓婦女願意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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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潘怡嬋社工 屏東法院家暴暨家事聯合服務中心 

「我只是想要一個家而已」
「家」對於每個人而言是一份歸屬與溫暖。
在外工作累了一整天,打開家裡大門撲鼻而來的是一份歸屬的味道,著實的讓自己深深的吸上一口,心想「回到家真好」。
對於每個人而言「家」的定義不同,它可以是個「旅館般的存在」、「放鬆的歸屬」、「溫暖的空間」,然而在我面前的小樂帶著哀傷的眼神向我表達:「我只是想要一個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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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潘怡嬋社工 屏東法院家暴暨家事聯合服務中心

 

「你知道嗎?她那時就這麼當著我們的面,無情的甩門而出,頭也不回的走了,從此再也沒有踏進這個家門一步。」阿號流著眼淚,哽咽的敘述這段令他印象深刻的畫面。

來到法院的阿號稚嫩的臉龐透出著成熟穩重的氣息,看著那已逼近父親身高的他,向我露出了靦腆的笑容。

我看著第一次來到法庭的阿號,表情中透著一絲的不自在,但又看著阿號勉強著自己融入法庭的氛圍與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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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周志漁(駐法院家暴家事聯合服務中心督導)

102年修正通過的民法第1055條之1,在親權的裁判上提出了「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其中有一項是所謂的「友善父母」原則,也就是說,離婚的父母不可以妨礙對方與子女的親子互動,也不可以灌輸孩子仇恨對方的思想。

友善父母原則的立意是保護孩子不受到父母離婚的負面影響,能夠延續和父母雙方的親子關係,畢竟夫妻會離婚、但孩子不會和父母離婚,然而父母親總有打不完的離婚官司、以及心理上難分難解的衝突情緒,使得原本良好的「立意」敵不過父母自己內心的「利益」,反而容易成為雙方再次衝突的引爆點。

即便一般的父母都說「我不希望孩子捲入我們的衝突當中」,但是身為家中的一份子,孩子通常早就已經選邊站好,或者為了緩和父母的衝突,而選擇採用兩面手法來應對父母。例如孩子與探視方見面前,常常要在照顧方面前上演一段「我不要見他」的戲碼,見面後也會隱瞞會面過程,甚至有孩子故意說:「我不想見他,但是都是那些大人逼我,我才跟他們互動」,這些話語聽在照顧方的耳中,將更加堅定的抗拒讓孩子和探視方見面,而探視方則認為都是照顧方給孩子洗腦、灌輸仇視思想等等。

社工在這個情況之下要居間協調是很不容易的,曾有一位媽媽說:「我都已經依照約定把孩子帶來了,你們還想怎樣?是孩子不要見他啊!」這是照顧方普遍的心聲,能夠維持會面交往最基本的配合,已經算是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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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容蓉  家事服務中心社工

今天,為回應地檢署刑事證人傳票上的要求─「務必到庭」,而以證人身分出庭應訊,與我不約而同到庭的,還有另一位兒保社工,我們同時出現,只為以配角身分穿梭演出一齣週而復始的老戲碼:「多年來,家庭關係衝突不斷,媽媽內心深處對爸爸懷藏的愛恨情仇,不斷由任何形式的互動中找機會報案,再以進出法院興訟的方式,繼續兩人無邊無際的糾纏、報復。」
在筆錄上我簽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是這個家庭的過客,似乎也就可以甩甩頭,瀟灑地離開了!
只是,想到妳,我有一種心痛的感覺!
爸媽這樣的劇本,持續不斷地在妳的生命中上演!無獨有偶的痛苦,還有成人世界種種的不堪─吸毒、入監、犯罪、複雜的親密關係、暴力、死亡;妳像遊牧民族般地轉換著不同的空間,被迫接觸不屬於妳這個年紀的人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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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漁(屏東家事聯合服務中心督導)

「我國小四年級就找同學發生性行為了」今年已年近40的小安如此說。

小安娓娓道來自己的成長故事,從小父母親就離婚,爸爸告訴他們:「媽媽不要你們了」,這句話在小安的心中留下一道長長的傷痕,但爸爸也沒有把心思放在照顧孩子的事上,使得從小缺乏愛的小安,開始向外尋求性關係的滿足。

「我覺得我很渴望想從對方身上得到愛,因此我會非常努力的追求對方,但是在交往之後,很快就把對方甩了,因為我無法滿足於對方給我的愛,好像那不是我真正想要的,於是,性伴侶一個換過一個,也曾找過一夜情」原來,把愛的渴望轉向另一個人,還是無法滿足小安心中那個空洞,被媽媽拋棄的感覺,讓小安一直懷疑自己是否值得被愛、也懷疑別人的愛是否是真實的。

到後來小安穩定下來並且結婚了,另一半也是來自離婚的家庭,兩顆破碎的心碰撞在一起,得到的並不是一顆完整的心,而是一地的碎片,在他們的婚姻中總是有大大小小的爭吵、衝突,在孩子出生後不久,小安就決定要結束這段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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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吳姿賢 屏東分所家暴服務處社工

    敏敏說:「他是一個好人!我們談過,也和好了,還會一起吃飯,所以我才想撤回保護令聲請。」,但當相對人誤以為保護令已經撤掉之後,恐嚇、騷擾的噩夢再度上演,相對人不分白天、夜晚地頻繁來電,總是要辱罵一番才肯罷休,還恐嚇敏敏「敢不接我電話你試試看!」敏敏若不接電話,相對人便轉而騷擾敏敏身邊的親友,就是要逼敏敏出面,甚至放話「你敢跟我離婚,我就讓你上社會新聞!」敏敏問:「我不想把事情鬧大,除了報警、聲請保護令,沒有別的辦法了嗎?」

    小安來電詢問傷害案件是否為告訴乃論,因相對人一直想私下和解,小安也表示自己心軟,擔心相對人因此會有前科而希望撤告,但與小安會談後才知道其實是相對人怪罪小安提傷害告訴,而讓小安感到很焦慮、不安。

    被害人常認為相對人會改,忍一忍就過了,或是說為了家庭的完整,不想把事情鬧大,而若是在被害人勇敢聲請保護令之後,相對人又將責任推給被害人,怪罪被害人聲請保護令,被害人就會覺得自己做錯事,破壞了彼此的關係,於是又退縮回去,繼續回到受暴的循環裡。

    受暴者若忍氣吞聲讓相對人得寸進尺是一種互補,最近一本受到高度討論的書籍《情緒勒索》,其作者說:「因為害怕而持續讓步,換到的只是暫時的焦慮解除,與往後更多的害怕。但並不是愛。」,因此我們呼籲:受到家暴之後,除了要勇敢求援以外,還需要繼續堅持下去,才能使原本與相對人不平衡的互動模式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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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葉子(屏東分事務所法院家事社工)       

 在法院的工作日常,都會接觸到許多當事人難解的家事案件,每每都令人惋惜、感嘆;其中,讓社工最有感的,莫過於婚姻類型的家事案件了。

        婚姻,對台灣人來說具有某種程度的神聖性,特別是對於南部純樸的鄉親來說,關係走到了婚姻的階段,似乎就像是上了天堂一樣,所有在婚前面對到的觀念不合、個性不佳、花心的習慣等,都會迎刃而解。

       但對於陪伴許多婚姻困難當事人的社工來說,沒有做好心理準備的婚姻,只是一碗擁有暫時失憶功效的孟婆湯,藥效過了,婚姻也不保了。許多在離婚訴訟中的當事人,面對著極高的衝突、孩子監護跟探視的拉鋸戰、財產分配的爭奪等戰火,回憶起當初相識相約,現在只剩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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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婷瑋 社工

    被提離婚的爸爸氣憤地問我,你結婚了嗎?你能懂嗎?我回我也有父母,怎麼會不瞭解呢?

    台灣人很少會去上婚前教育課程,婚後遇問題也不會使用婚姻諮商,甚至不知道有這樣的資源可協助。在互相不理解、失望透頂的情緒下,只好來法院請求調解或裁判離婚。但這樣真的能解決婚姻的問題嗎?其實不然!

    現在的高離婚率有年輕化的現象,常會思考難道沒有解決之道了嗎?於是藉由課程、會談、轉介諮商,來幫助這群從憤怒到失落的父母。

    花半小時傾聽爸爸吐苦水後,他終於鬆動願意來參加課程。至少他願意跨出第一步,這就表示有工作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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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鄧婷瑋 社工

 

你結婚了嗎?你能懂嗎?我回我也有父母,怎麼會不瞭解呢?被提離婚的爸爸氣憤地問我

    台灣人很少會去上婚前教育課程,婚後遇問題也不會使用婚姻諮商,甚至不知道有這樣的資源可協助。在互相不理解、失望透頂的情緒下,只好來法院請求調解或裁判離婚。但這樣真的能解決婚姻的問題嗎?其實不然!                                      

    現在的高離婚率有年輕化的現象,年紀相仿的、比我更年輕的都有。常會思考難道沒有解決之道了嗎?於是藉由課程、會談、轉介諮商,來幫助這群從憤怒到失落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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