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源 主任(屏東分事務所主任)

    在法院擔任家事調解委員的這些年來,深感夫妻面臨關係疏離、衝突走向離婚的過程是非常辛苦、不容易的,為了進一步協助這些家庭,我們今年1月在法院的家事服務中心有了一名專職的社工伙伴。

    去年12月有一名母親,突然跑來找我們。她說:5年前與另一半對於離婚後孩子的監護權有所爭議,沒想到爸爸就突然帶走2歲的孩子,接著爸爸到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孩子的監護權,最後因為媽媽的經濟及健康較為弱勢,由爸爸取得監護權。後續媽媽與孩子的探視會面進行的不是很順利,媽媽經常因為對孩子的思念之情,以及覺得前夫阻擾她對孩子的關懷而情緒憂鬱低落。那天她將孩子一起帶到辦公室中,她說,今天早上孩子要交回給爸爸的北上搭車途中,孩子告訴她,有被爸爸責打,讓她非常心痛,而且在這短短的2天相處中,孩子竟然流鼻血多次,覺得是爸爸的責打造成了孩子的身體傷害,於是當下決定帶著孩子在台中下車折返屏東,然後,要帶孩子去醫院驗傷…,請我們幫助相關狀況,想要因為孩子受虐的因素把孩子留在身邊,後續再改定孩子的監護權。

    其實媽媽的訴求理由與父親的管教程度,相關狀況的認定相當複雜,媽媽可能因為過去婚姻的陰影、孩子被突然搶走的創傷,主觀的感受是前夫加諸自己與孩子的就是一種很大的暴力,過程中又覺得司法是站在強勢的爸爸那一邊,此時此刻又認為孩子是被父親虐待,所以情緒特別激動。經由我們對她的同理、支持,分析司法後續的走向,她漸漸理解到要改定監護權是困難的,而前夫是有義務要配合、協助她與孩子的會面狀況,甚至若有困難可以向法院申請酌定子女交往會面的方式。隔天,她告訴孩子:媽媽真的無法把他留在身邊,要送他回北部,但會更常去看他,接著,母子相擁而泣。這樣的畫面讓我再次深刻感受到離婚的家庭之中,親子關係連結的渴望與失落有多麼的大啊!所幸這次經由我們的協助,媽媽開始感受到自己不再孤單無援,而且未來與孩子及前夫的互動有了正向改變的可能性。

    家庭的紛爭涉及家人、夫妻互動及情感關係的複雜與主觀性,法律層面強調公平正義的實踐有時是困難的,此時真的需要柔性的輔導資源一起協助之,因此有法院的家事服務中心的社工搭配家事法庭的資源,衝突是可能減緩、共識慢慢形成,我們期待讓各種不同的婚姻家庭型式的家人們可以得到溫暖與滋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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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自王慶成水彩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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