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杜芷晴 屏東分事務所目睹兒少社工
在許多大人眼中,一個不哭、不鬧、不吵的小朋友最值得疼愛,因為他們總是會自己照顧好自己,不會為大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大家都喜歡;但對社工而言,閔閔的沉默好像隱藏著一段不能說的故事,眼神中的恐懼好像在求救,期待有一天能被看見。
本文主角閔閔是個十歲的女孩,第一次與社工見面時,她只是安靜地坐著,緊抓著手上的抒壓娃娃不說話。社工向老師了解閔閔的在學情形,學校老師反映她常常無精打采,有時會對同學生氣動手,有時又突然哭泣,情緒起伏非常大,後來才發現,閔閔原來是目睹家庭暴力兒少,一次一次的目睹事件,讓閔閔感到非常大壓力,也非常恐懼。
目睹暴力的孩子,不只是旁觀者。他們承受著極大的情緒衝擊,不知道該挺誰、該說什麼,也無法逃開現場。當暴力發生,他們可能想保護媽媽,但害怕激怒爸爸;事後,他們又可能責怪自己沒能阻止一切。這樣「被動、為難、無助」的角色,讓孩子的心一點一滴地破碎,而大人卻常忽略了他們的傷。
閔閔就是這樣的孩子。她不說她害怕,只說「我不要講那個」。她不說她痛,只說「我沒事了」。她開始會偷東西、說謊,甚至把自己關在房裡不願見人。這些行為,表面上看起來是「問題」,但其實是她在求救。
社工的介入,並不是一夕之間改變什麼,而是一步一步「陪著她走」。從一開始的安靜陪伴,到使用沙遊、畫畫、故事書讓她慢慢開口,閔閔開始說出:「那天我看到爸爸推媽媽撞牆,我好怕…」她開始學習用語言代替行為,學會說「我不想」「我很傷心」,慢慢的,閔閔開始願意在學校練習表達自己。
同時,社工也與媽媽合作,幫助媽媽理解孩子的創傷反應,不只是「不乖」,而是「受傷了」。透過與家長會談,協助家長建立新的互動方式與界線,因為媽媽願意調整,讓閔閔逐漸有了安全感。閔閔開始邀請社工一起玩沙,更主動向社工說:「今天我要把不開心埋起來,讓燈照亮我。」那盞小燈,是她創作中代表「希望」的象徵。
走出創傷,不是要他們完全忘記受傷,而是練習讓他們能夠與傷害共處,並相信傷害並不是唯一。社工的角色,就是那個陪著目睹孩子穿過黑暗、找到出口的人。從不信任到願意分享,從封閉到開放,從恐懼到重建希望,閔閔的改變不是奇蹟,而是有安全的關係與持續陪伴的成果。
在我們身邊,像閔閔一樣的孩子也許正沉默地生活著。願我們都多一點關注與理解,也願每個走過暴力陰影的孩子,都能在有人牽著的手中,找到屬於自己的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