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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珮珈 屏東分事務所家暴組社工師

    慧娟的家暴案件,是經由女兒報警通報進案的。她今年74歲了,自19歲嫁給丈夫後,一直認為自己已盡心盡力的做好一位妻子、母親以及媳婦的身分與角色,然而,丈夫對慧娟的打罵,卻從來未曾止息,甚至在丈夫決定與慧娟分居後,便不准慧娟再到婆家去。慧娟不禁委屈地想著自己為什麼永遠都無法得到丈夫與婆家的滿意?難道是自己還不夠任勞任怨嗎?為什麼做了夫家一生的媳婦,換來的卻是這樣的對待呢?到底要怎麼做,才可以被夫家視為一位好媳婦?

    第一次與慧娟會談時,慧娟向社工說了如上述一般滿腹的委屈,總覺得一生都奉獻給了夫家,卻只換來這輩子都在受氣。這一刻,社工了解到所謂「妻子」與「媳婦」的身分,為慧娟帶來的枷鎖竟如此之深,需滿足丈夫及夫家期待的意念,在慧娟腦中如同緊箍咒一般,不停地關注著丈夫及夫家如何看待自己,同時也自己監視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一個「好媳婦」的標準。完全無法意識到丈夫過往情緒一來就對案主打罵的行為是暴力,自己根本不應該接受、承受這樣的對待。

    「妳已經為這個家付出夠多了,現在孩子都長大了,公婆也不在了,妳要不要也從『媳婦』這個身分退休呢?」社工仍然記得當向慧娟詢問這句話時,她眼中的困惑。接著她告訴我,這一生,她好像從來不曾為自己而活。「那麼接下來最重要的就是,要讓自己健健康康、開開心心,不要忍受不該忍受的對待及情緒。」在社工的介入與處遇後,慧娟知道了如何能保護自己的安全計畫、知道凡事不該再以丈夫的想法、關注為重,重新把生活的重心放在自己身上,發現最能讓自己感到快樂的方式,就是重視自己的需求與身心健康。

【屏東】鬆開好媳婦的枷鎖.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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