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駐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20週年記者會
屏東地方法院家暴事件服務處今年成立滿20週年,屏東縣政府、屏東地方法院與勵馨基金會,於112年06月26日在屏東地方法院辦理20週年記者會,邀請家暴防治合作單位共同參與,周春米縣長、屏東地方法院李淑惠院長、屏東地方檢察署陳盈錦檢察長也都親自與會。
屏東地方法院李淑惠院長表示,早期有「法不入家門」的觀念,面對家庭衝突的問題往往會被視為家務事而不是法律問題。陳盈錦檢察長也表示,一個文明社會的指標,就是如何協助家庭暴力的被害人,不再暗夜中哭泣,而被害人不只是女性,男女老幼都有可能受暴。
故此,「家和萬事興」不僅僅是每個家庭重要的課題,更是攸關整個社會健全發展的關鍵。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實施,透過法制的規範使得面臨暴力議題的家庭得到了整合的服務。
家暴法於民國87年開始施行,屏東縣政府自民國92年起,委託勵馨基金會在屏東地方法院成立「家暴服務處」,開啟了屬於在地民眾的司法救助服務。到了民國96年家暴法修法,將家暴服務處納入法定服務項目,而屏東縣走在法制之前就先行推動服務,是走在先驅看見民眾在司法管道受助的需求。
周春米縣長過去也曾經在屏東地方法院擔任法官,轉任律師之後也見證了家暴服務處的成立,看到許多受暴婦女在家暴服務處得到幫助,感到非常的溫馨。
記者會也邀請慈濟大學社工系賴月蜜副教授與會,說明家暴服務處設置的時空背景,代表著司法、社政與民間單位的通力合作,推動了在訴訟歷程中協助民眾的立即性服務。到了103年更結合家事服務中心,提供家暴及家事案件當事人法律諮詢、協助聲請保護令、陪同出庭或陪同調解、心理諮商等服務,並在勵馨基金會「服務與倡議同行」的理念中,推動司法倡議,共創友善的司法環境。
20年來,家暴服務處每年平均服務超過600人、1200人次以上,加上家事服務中心總計服務超過35300人次。在記者會上,李淑惠院長也特別準備了一個驚喜,訂做了三層蛋糕來為家暴服務處慶生。
今日辦理的「好家在,還有你」同馨協勵守護你-屏東縣政府駐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20週年記者會,除了回首20年來家暴服務處的成長與未來展望,更進一步推廣「社區家事商談」計畫,期望能夠透過專業人士的居中協助,使離婚家長成為「合作式父母」,共同促進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發展,降低離婚對孩子的負面影響,作孩子永遠的父母。
勵馨基金會屏東分事務所提供「孩有另一種選擇」社區家事商談服務,民眾若有需求可透過線上預約諮詢或電洽(08)7330955轉15黃社工。
線上預約QR碼如下:
屏東地方法院家暴事件服務處今年成立滿20週年(照片:周春米縣長(正中),屏東法院李淑惠院長(左一)、勵馨屏東分事務所卓蕙恩主任(左二)、法律扶助基金會陳虹如主任(左三)、屏東法院少年及家事庭黃惠玲庭長(左四),陳盈錦檢察長(右一)、賴月蜜副教授(右二)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