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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黃靖容 性別與倡議專員

當新聞又出現:子女不忍雙親的長期家暴,子女出手阻擋施暴者,卻釀「人倫悲劇」的重大家暴事件,不禁想問,家庭暴力防治法公佈實施18年來,究竟如何成為家暴家庭的一線生機?是什麼樣的求助環境,讓屏東高樹這個家暴家庭得維持母慈子孝的完整家庭外觀,卻要隱忍暴力近三十年?目睹家庭暴力的孩子,經過多年的壓縮心中憤怒的情緒,醞釀長大後制衡暴力的種子,成為社會新聞所謂的殺人兇手。

屏東高樹724日發生兒子殺死父親,法院裁定30萬元交保。27歲的陳姓男子與弟弟、父母親同住,23日陳父酒後跑到家自宅經營的店面,辱罵妻子,陳姓男子與弟弟目睹並勸阻,為了阻止父親向母親施暴,陳姓男子以菸灰缸敲打施暴者頭部、以剪刀刺頸,長期對母親施暴的父親失血昏厥,送醫後仍過世。

暴力是公共議題,不是家務事

為了保護媽媽,陳姓男子成為新聞標題下的弒父兇手,為何鄰居人稱乖巧的年輕人,會成為殺父兇手?長期目睹暴力壓抑的複雜情緒,累績成巨大的憤怒,在媒體報導所謂「失手弒父」的瞬間,目睹暴力的孩子轉化為殺人的兇手。家暴法時至今日將近20年,我們卻還在為隱忍暴力付出極大的代價,高樹陳家多年的家庭暴力,三天兩頭就有吵架聲音傳出,家人因為害怕聲請保護令激怒施暴者,這麼久的時間以來,誰去為這個家庭觸發啟動求助的開關呢?而暴力只是關起門來自家事嗎?

台灣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是亞洲第一部家暴專法,民國87年通過後讓法入家門,明文規定只要疑似家庭暴力,醫護、教育、社工、警察、移民業務人員等相關人員便有通報責任,讓政府體系介入家暴事件,家暴,不是私領域的家務事。若高樹的陳案,累積巨大憤怒的過程,曾經有外人敏感到他們家三天兩頭就傳出吵架聲音就是暴力的痕跡、多一點「雞婆」介入「家務事」,人倫悲劇的聳動標題也許有機會出現轉圜。

勵馨「向日葵小屋」,協助暴力目睹兒撫平傷痛

勵馨基金會自2007年,在屏東設據點服務親密暴力家庭,2016年針對勵馨服務的家暴家庭進行「親子依附關係調查」,調查報告指出,家暴家庭中有超過九成(91.2%)的子女曾經看見或聽見父母親之間的暴力行為,近九成(86.9%)的家暴被害人認為目睹父母暴力對孩子會有創傷影響,七成七的被害人覺得需要專業人員協助子女的目睹暴力創傷。

2016年,勵馨在屏東地區共服務39名目睹暴力的兒童與青少年,社工員服務過程發現,家庭中受傷的孩子容易被忽視,他們的外顯行為經常被化約為叛逆不好管教的青少年,經常鬧事不聽話,有的兒童因為長期壓抑目睹暴力,顯得退縮少話或就學不穩定,身邊的重要他人可以是覺察暴力的觸發者。有鑒於目睹暴力兒少是容易被忽略的一環,而且其心理壓力不亞於直接受到身體暴力,勵馨基金會於2016年在屏東、高雄、台南、台東、台中、台北等六個縣市成立「向日葵小屋」,提供目睹暴力影響自我檢測,還有遊戲室、諮商空間,社工員藉由桌遊、支持團體陪伴目睹暴力兒少,協助他們提升自我保護能力、和暴力的創傷共處,透過服務目睹暴力兒少,降低未來發生這樣憾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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