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意涵(屏東分事務所家暴組專案督導)
民國87年6月24日台灣實施家庭暴力防治法,這是亞洲第一的創舉,讓家庭暴
力不再是家務事。因此每年六月,台灣各地都會辦理家暴相關的宣導活動,屏
東分事務所也不例外,在今年與屏東縣政府合辦了宣導活動,籌備過程中想起
了以往曾服務的婦女花花(化名)。從大陸來台,歷經家暴至今,提供服務的
我一路陪伴,藉由這個機會邀請她嘗試將這個歷程做了整理,也希望可以幫助
她回顧這個歷程,可以鼓勵其他還在受暴的婦女們。
她在文中提到:「親愛的姊妹們,如果你們與我有同樣的遭遇,我想告訴你們
,不要怕,好好地顧好自己,不要難過。台灣人親情濃,有各個單位的鼓勵和
幫助,我相信,我們會活得精彩、開心。現在我是兩個孩子的媽,先生也慢慢
地對我好,這也可能是為孩子、為這個家。我想對先生說:為了孩子、為了幸
福的家,我們一起加油吧!」
身為社工,在陪伴的過程中,發現原本對網絡單位採取被動配合的花花,因著
社工介入協助,讓其有一個抒發情緒、傾聽其過往與先生的衝突、討論在緊張
的親密關係中,可以如何自我保護、修復關係;同時讓先生了解到婦保社工的
協助,並非是對立關係,而是協助兩人共同討論在家庭生活中,如何降低衝突
頻率,進而修復親密關係、親子關係。這當中除了婦保社工的介入,另外一個
靈魂人物便是目睹暴力兒少的社工。在服務過程中發現,有的服務對象認為孩
子沒有受暴,便不需要協助,在勵馨,目睹暴力兒少的服務發現,不只目睹暴
力當下的兒少,即便只有聽到或看見暴力發生後物品毀損的狀態,都有可能造
成孩子行為的退縮、發展遲緩、與施暴的一方關係惡劣,這些都是我們所關切
的。因此,藉由花花的分享,想鼓勵同在暴風雨中的你/妳們,你/妳們並不孤單
,我們一起讓「關係」從負向轉為正向,修復關係有如綻放的花朵一般。
▲修復關係有如綻放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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