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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國際OBR行動
  2014年全球將發起「點亮正義 億起反暴力」(One Billion Rising for Justice)行動,呼籲有能力者,為全球10億的受暴女性站出來,終止暴力。更期待結合司法正義,為受暴婦女點燃希望之光。

  勵馨基金會特別選在1月10日司法節前夕,結合婦女團體與司法界,包括法務部檢察官翁珮嫻,以及防暴聯盟、法扶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等,一起響應國際OBR行動,關心受暴婦女,宣誓友善司法,分享友善司法的小故事,為受暴婦女點燃希望之光。

  為呼應全球「點亮正義 億起反暴力」行動,勵馨除了召開記者會,還將在2月7日至2月14日舉辦一系列活動,包括邀請全台12個據點(台北、新北、桃園、苗栗、台中、台南、高雄、屏東、花蓮、台東)的司法相關人員,分享在婦幼「友善司法」實踐中的經驗。2月14日當天,還有一場「全民快閃˙點亮正義」行動,歡迎民眾一起參與。

支持司法正義網路活動
  另外,自即日起,民眾也可透過網路活動,在OBR發燒網與勵馨臉書,寫下與司法相關訊息或是把與任何光源合照的圖片上傳,表示支持「司法正義、友善司法」,達到網路教育宣導和活動參與的作法。

  記者會當天,勵馨特別邀請到向來關心婦女議題的律師賴芳玉,她首先針對這次OBR主題「點亮正義 億起反暴力」指出,點亮正義是神誰的正義,這是很重要的思維。「很多人談人權、正義,但大多在談被告的人權與正義,但是今天談一起反暴力,其實被害者的正義是我們最關心的。當我們在討論在司法平衡上,國家對於被告的一個劇離或人權的距離時,若他是暴力下的被害者,他與司法的距離是什麼?那就是我們友善司法的期待。」

  接著她分享了2則小故事,其中之一是談到有個家內亂倫的案子,受害者是位不到12歲的孩子,為避免年幼的她必須到法庭上一再受到被審問的二次傷害,檢察官主動提出到被害者家中了解案情做筆錄,這些都讓人看到友善司法的展現。另一個故事則是有位檢察官主動學校,了解案主上課情形,以及老師如何看待這個孩子。她認為,諸如此類小事情,無論法官或檢察官一定都做得到,但對於被害者或社工人員卻是心存感激的。

友善司法小故事
  勵馨基金會督導杜瑛秋也分享了3則故事:曾有一次勵馨的社工陪著學齡前的孩子出庭,法官看了社工們準備的出庭繪本,就走下法庭先和孩子聊天,不但讓孩子原本緊張的心情放鬆不少,也順利問出孩子的一些狀況。後來這位法官只要是在對孩子的審案時,都會用孩童懂的語彙和他們對話、詢問,降低孩子在出庭過程中的創傷。

  另一個故事則是關於有一次勵馨的社工陪同一位性侵害被害人到地檢署出庭,遇到很不錯的檢察官,他先詢問社工何時有空可以陪同被害人出庭,又深入了解有那些需要注意的事;倘若孩子不舒服,檢察官也會觀察孩子的反應,並請志工協助。由於過程中檢察官清楚解釋詢問各個問題的目,因而提高讓孩子的願意配合。

  還有一個案例是關於有些長期的被害人到後來受不了家暴而變成了加害人,社工緊急跟律師討論要去看守所看他。之後也為要不要羈押的問題跟法官討論很久,法官以他敏銳的觀察力,發現到案主的狀況不佳,擔心她在受到長期的創傷之下會傷害自己,便決定將案主留在看守所做一些基本照顧。由於法官對於性侵和家暴的議題有較多的認識和了解,對被害人來說反而讓他們充滿力量,更願意說明事發過程,使得被害人轉成倖存者,看到司法的正義。

  法扶基金會秘書長陳為祥則提出目前法扶的主要工作內容,他表示,法扶結構中有一席就是要保留給弱勢團體,弱勢團體長期以來都是由婦女或兒少的團體參與,法扶一年的案件中1/4是屬於家事事件,也就是約7千件,其他有很多也是家事衍生出來的,可見法扶協助的案件中家事案件佔非常大。

  另一位接觸婦女案件多年的法扶台北分事務所律師林靜文指出,在最近接觸的一個案例,可明顯感受到友善司法的進步。案主是一位妻子要提離婚,但在過程中感覺出她並非真的想離婚,而是因為與先生早已分居,希望透過這樣的程序,能喚起先生對於家庭的責任感。進行調解的委員,希望兩個人先從小孩子的互動開始,讓先生透過一次次調解的過程,知道自己要對家庭負起責任,最後夫妻沒有走上離婚一途,還從破裂的婚姻中慢慢尋求修復,這是在家事事件法中和其他訴訟很不一樣的地方。

司法追求公平正義
  現代婦女基金會主任吳姿瑩表示,司法的公平正義是被害人尋求希望的地方,尤其對於家庭暴力與性侵害者的痛,工作者都能深刻感受到。在現代成立的十多年過程中,慢慢看到很多法界朋友都有轉變。她分享了兩個案例,其一是,一位老太太申請了保護令,但先生令他撤回,開庭時,法官觀察到雖然老太太同意了,但看起來卻欲言又止。於是法官在私底下做了瞭解,發現其實老太太很需要這項保護令,於是在再度開庭時,他並未將是否撤回保護令的壓力丟給老太太,而是將這項權力自攬。整個過程中,可以看到法官運用他可使用的工具,協助雙方讓過程可以平和解決。

  另一案例則是有位性侵被害人,在遭受事故後因情緒難平復,無法順利用言語將受害歷程清楚說明,於是檢察官都是請他用寫的方式,描述事情經過,這樣溝通數次後,待女孩情緒已逐漸穩定,檢察官才開庭,不但使得加害人被起訴,案件也較為明確。

暴力可視為人權議題  
  吳姿瑩指出,上述例子法官與檢察官的轉變,真的關照了被害人的情緒,這歷程可說是一種融冰過程。他期待,司法界在看暴力問題時,可視為人權議題,不再只是兩造的爭吵或個別案件,也希望更多司法官可以提升性別意識,並多利用社政、醫療上的專業,做為裁判的協助。而在維持表面公平正義之外,可更關注實質的公平、公正。此外,對於保護令的核發速度,也應該加快腳步。

  著重在家暴性侵害與性騷擾的防治工作倡議的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張琳指出,防暴聯盟的倡議包含政策與修法,去年防暴與司法院、法務部請其求協助,讓防暴聯盟與幾個地方法院的法官與檢察官可進行直接對話,過程中發現有很多法官是願意走出法庭,了解民眾的期待與感受,讓大家感受到司法界轉變。其次,她認為消除婦女與兒童的犯罪已經是全球性的議題,是人權、性別與公共衛生的議題,台灣亦對不容忽視。

  最後代表官方的法務部檢察官翁珮嫻,先是感謝民間不同的面向與建議,讓司法人員也體認到要改變。接著也分享一個小故事:花蓮有位檢察官因為業務繁忙,於是請社工先陪女孩,等她的事情處理結束,已經是晚上9點,發現那位社工仍陪同在旁。「其實每個網絡成員都很重要,若大家都能多一些認真與同理心,司法一定可以改善 。」

  勵馨指出,友善司法是一處具備對婦幼沒有壓迫的司法環境,可以讓婦幼在受創身心獲得照顧的情況下,清楚地表達他們的經歷,追求他們的公道正義。因此唯有具備多元文化意識、性別意識的司法人員,才能尊重與包容不同的聲音。

(轉載至勵馨基金會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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